新頭殼newtalk 2012.12.28 林朝億/台北報導

建教生淪為廉價勞力!監委尹祚芊、陳進利、李炳南今(28)日提出糾正案。尹作芊指出,她雖無直接證據,但合理懷疑有的學校根本就是人力仲介掮客;而糾正文中也提到某家非常大的電子企業「宏OO」,發現該生產線人數共4550人,建教生竟高達1300人,且需輪值大夜班,比例高達28.6%。

糾正報告指出,到2011年為止,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所監督的建教生總數達25,741人,建教合作機構家數達2,310家,但勞委會抽查的比例卻僅2.2%,而抽查出違法比率高達60%。監院認為,教育部及勞委會長期怠忽職守,未維護建教生權益,因此提案糾正。

尹作芊表示,建教生人數從2004、2005年後開始快速增加,到了2006年後,甚至以20%的比例成長。她認為,這跟2006學年度起,學校申辦建教合作審核方式,調整為3年內,業經評估合格1次以上者,得免予再做現場評估,授權學校自行辦理有關。

尹作芊指出,調查還發現,有的學校本身也成為人力仲介掮客。甚至辦桌的洗碗、端盤子工作,也臨時找2班學生去做。還有學校7月放榜,學生9月才開學;但學生一放榜還沒開學上課,因為工廠缺工,就被找去實習,這算什麼建教合作?她雖無直接證據,但合理懷疑學校有拿到廠商一定的利益。

尹祚芊也指出,調查發現有非常大的美容美髮連鎖店,要求建教生從上午9點上班到晚上9點,但僅讓學生給客人洗頭、吹髮而已,學生根本學不到什麼。

調查報告指出,2008年10月桃園縣政府前往「宏OO」調查因多次違反勞基法,並發現該生產線人數共4550人,建教生竟高達1300人、且需輪值大夜班。

對此,尹祚芊批評說,勞委會是等到學生檢舉後才開罰,但也僅罰2萬4千元,這相對於企業省下超過2百萬元人事費,根本不成比例。

李炳南也指出,在建教合作模式裡,尤以輪調2-3個月的模式,最容易成為企業的替代勞力。雖然現在教育部已經明令建教生不得上大夜班,但在他們先前調查時,的確有實習機構安排建教生上大夜班的。他懷疑,現在22K的低薪這麼嚴重,可能跟建教生被拿來當替代勞力有關。

對於建教的企業型態分配比例,李炳南表示,雖然沒有精算過,但中、大型企業的使用比例比較多;有的學校在南部,學生是整批整批被送到北部來。

根據監察院報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到建教合作機構訪視比例,比例分別為7.79%(2006年)、5.08%(2007年)、3.25%(2008年)、3%(2009年)、3.25%(2010年)、4.16%(2011年)。而勞委會在2010年與2766家建教合作機構裡,專案抽查僅51件(1.8%);2011年2310家裡僅抽查50家(2.2%),抽查出有違法比例則分別高達74.5%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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