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價生歪風 教部提法案遏止
2012-5-16 22:28 作者:呂苡榕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建教生淪為「賤價生」,超時工作卻只領取微薄津貼,每逢勞資糾紛,學生總是求助無門。為改善建教生權益,教育部提出「高級中 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16日立法院審查該草案,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也推出民間版本併案審查,要求保障建教生的受教權與工作權。
三不管地帶 學生賣血汗
建教生制度已有40多年歷史,一開始,建教合作學生多是前往製造業廠商實習,近年來服務業大量使用建教生。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建教生制度的確有其必要性,但是長年濫用,導致建教生成為「三不管地帶」,學生遇到問題不知道找誰協助,而教育部和勞委會則互踢皮球。
廠商應規劃學習藍圖
雖 然教育部終於提出了立法草案,民間團體卻認為不足,提出民間加強版本。協助民間版本送入立院審查的立委吳宜臻強調,建教生的本業是學生,權益保障應該從 「受教」角度來設計。民間版本加強了保障學生的條文,必須有獨立委員會審查申請建教合作的廠商,設立獨立申訴委員會,學校也必須加強監督與輔導機制。
孫友聯指出,許多建教合作單位根本不符合申請資格,這些單位為了通過審查,將許多職業工會的納保名單當成員工人數,衝高勞工人數以達到申請資格門檻,假建教 之名,將學生當成廉價勞動力。民間團體要求設置「建教合作審議會」,定期檢討建教合作機構;孫友聯強調,申請單位應提出「實習計畫書」,說明廠商對建教生 的訓練規劃。
因為建教制度屬於教育制度的一環,沒完成實習會影響畢業,許多學生實習遇到不公平只能隱忍。吳宜臻表示,教育部和教育局應設置 「建教生申訴審議會」,讓學生有求助管道。她強調,許多建教單位和學校有私下的利益交換,結果犧牲了學生的權益,為了遏止這種狀況,草案應針對利益勾結明 訂罰則。
民間團體盼強化監督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認為,學校如果沒有足夠的老師協助,學生無力對抗剝削的勞動環境。學校應配置足夠的專任教師,每兩班設置5人、每週訪視,加強監督廠商,瞭解學生在實習場遇到的困難,適時協助輔導。
除了強化建教生的勞動權益保障,聯盟在草案增加了維護建教生受教權的條文。葉大華表示,高一新生心智尚未成熟,技術與理論也不純熟,建議修法草案中明訂一年級學生不該參與建教合作,留在學校學習專業課程。
立委林淑芬強調:「學生到實習單位學習,如果一整天都在工作,學生幹嘛還去學校註冊,做一樣多的事卻同工不同酬,不如乾脆去當全職勞工,賺得還比較多。」草案中要求廠商每日的建教生訓練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林淑芬表示,許多廠商知道政府要修法保障建教生權益,紛紛打電話抱怨,擔心會增加人事成本。林淑芬直言:「建教生並非便宜的勞動力,這些學生到合作單位實習,目的是為了學習。把建教生當成廉價勞動力的廠商應該改變想法。」
蔣偉寧:未來立法保障
對於民間團體要求嚴格把關建教生的受教權與勞動權,教育部長蔣偉寧強調,建教制度是以學生為主體,未來希望透過立法,規範雙方產生與學生的權利與義務,讓學生能真正獲得職業技能,保障勞動條件。
建教生適用最低工資?教部要研究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昨天審查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有立委要求建教生比照勞基法適用最低工資,教育部長蔣偉寧說,建教生並非勞工,如何能保障學生權益,又不會因提高津貼讓企業拒絕與學生合作,教育部還要研究。
蔣偉寧指出,建教生薪資從1萬3千元到兩萬5千元不等,但他擔心薪資提高時,反而影響企業建教合作意願,因此要找到平衡點。
立委林淑芬批評,建教生同時具備學生與勞工身分,因沒有法源依據,學生在實習現場的勞動條件不理想,建教生成了「賤價生」。
立委蔣乃辛也表示,勞委會將建教生與企業視為合作關係而非僱用關係,但建教生實習情況跟勞工一樣,應比照勞基法規定,生活津貼適用最低工資規範。
此外,林淑芬也指出,日前她跟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檢舉聲寶公司林口廠讓建教生超時工作,中辦調查後卻回覆查無違規。
林淑芬說,她自行調查得到建教生打卡紀錄,發現有學生每周六被強制加班,一個月加班超過法定上限20多小時。蔣偉寧說,將調查這件事,如同仁失職會處分。中辦主任藍順德也表示,接獲立委檢舉後桃園縣勞工處調查,結論是沒有違規,最近會請勞檢處再去勞檢。
建教合作屢傳爭議,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昨天發表「民間版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呼籲教育部設「建教生申訴審議會」介入調查,且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為防止建教廠商與校方掛勾,收取回扣應罰款5至25萬元。
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表示,高一學生心智發展、技術尚未純熟,且可能觸犯勞基法規定,建教合作案應要求高二以上學生才能參加。
建教生適用最低工資?教育部費思量
撰稿‧編輯:江昭倫 中央廣播電台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6日審查「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部分委員要求建教生應該比照勞基法適用最低工資。教育部長蔣偉寧回應表示,建教生並非勞工,如何保證學生權益,又不至於讓企業拒絕建教合作,教育部還需要再做深入考量。
建教生到企業或工廠實習,目的是希望可以得到良好的技術和學習訓練,但實際狀況卻反而成為企業的廉價勞工,甚至淪為被剝削對象。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就批評,建教生同時具備學生與勞工身分,卻因為沒有法源依據,讓學生在實習現場的勞動條件長期不理想,超時工作時有所聞,部分建教生領到的薪水遠低於勞基法最低薪資,建教生成了「賤價生」,嚴重影響學生權益。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也認為,雖然勞委會將建教生與企業視為合作關係,而非僱用關係,但建教生實習的實際情況等同勞工,應比照勞基法規定,適用最低工資規範。
對於立委的要求,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目前建教生依不同的產業,薪資從新台幣1萬3千元至2萬5千元不等;如果讓建教生適用勞基法最低工資規範,是否可 能影響企業建教合作意願,還需要謹慎考量。蔣偉寧說:『(原音)我們也希望最後能找到這個平衡,讓產業跟學校合作的時候,從適當的這個生活津貼讓學生的權 益受到保障,也不至於因為一下提的比較快比較高的時候,造成這個機會就沒有了,還是有這個需求的時候,這個衝擊,我同意你的基本(想法),我們的出發點是 一樣的。』
蔣偉寧強調,建教制度是以學生為主體,未來希望透過立法,規範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讓學生能真正獲得職業技能,保障學生的勞動條件。
苛待建教生調查案 教長允查明
立法委員質詢指建教生遭苛待,教育部中辦調查後卻說「查無違規」。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表示,他絕不允許虛應故事、便宜行事,將調查整起事件,若有同仁違失將予處分。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林淑芬上午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質詢時指出,日前她向教育部檢舉聲寶公司林口廠苛待建教生,工時嚴重超時,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調查後,卻回覆「查無違規」。
林淑芬說,經過她自行調查,得到建教生打卡紀錄,發現有學生每週六被強制加班,每天加班到晚上10時30分,加班超過法定上限20多小時。而中辦的調查報告若不是只聽信廠商或學校的一面之詞,就是蓄意包庇、隱匿。
蔣偉寧答詢時表示,這種情況「很嚴重」,他絕不允許虛應故事、便宜行事,他將自我檢討,並查明整起事件,若有同仁違失,將做最嚴格的處理和處分。蔣偉寧走下質詢台後,在休息時間也特別向林淑芬就此事致歉。
建教生納基本工資?教長:不一定有利學生
為明確保障建教生權益,朝野立委力促建教合作立法,對於行政院版本未明訂建教合作機構應給付建教生生活津貼最低標準,國民黨立委蔣乃辛、民進黨立委邱志偉 認為,應比照勞基法最低工資保障。教育部長蔣偉寧說,建教生非勞工,部分產業的建教生每月津貼比基本工資高,訂最低工資不一定有利於學生。
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今天也發表民間版草案,為避免廠商變相剝削建教生,明定建教生每日含訓練及中間休息時間之工作起迄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為防止建教廠商與校方掛勾,增列收取回扣將罰款5-25萬元。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上午審查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蔣乃辛表示,建教生雖是學生,但是在建教合作機構訓練的時數,卻都被視作一般勞工,建議建教生的生活津貼應採納勞基法基本工資保障。邱志偉認為,建教生的生活津貼與工作時數都應比照勞基法。
蔣偉寧表示,建教生是學生,是否採用勞基法的最低工資,應再討論。他解釋,現行建教生的薪資約為1萬3000元到2萬5000元之間,勞基法基本工資是1萬8780元,若採用勞基法最低工資,會讓某些可拿較高薪資的建教生,被迫降低薪資。
建教聯盟促立專法保障建教生
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今天表示,建教合作應設置建教合作審議會,定期檢討行業類別,教育部與教育局應設立建教生申訴審議會,生活津貼給付基準由教育部訂定,並定期檢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上午到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儘速完成建教生權益的專法,落實教育訓練,避免學生淪為廉價勞工。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吳宜臻指出,建教生處境實在需要1部專法保障,政院版本與民進黨立委版本最大不同在於申訴管道,現行申訴管道是學校,但學生向學校申訴後,學校通常不處理,因此應該由教育部設置申訴管道。
提出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的民進黨籍立委林淑芬表示,建教生已是經濟上的弱勢,部分建教合作機構不但沒有給予支持,反而視其為最佳剝削對象,因此她的版本補充與加強對建教生、建教合作機構與學校三方之間,更完整的權利義務規範,且罰則更為加重。
聯盟主張,建教生一年級應該在校學習專業課程,二年級再進行輪調,因為一年級心智發展、技術及理論並不純熟,導致廠商須多加照顧,耗時耗力,且有可能觸犯勞動基準法童工的相關規定,因此應等二年級再輪調至合作機構。
建教生遭苛待 教長允檢討徹查〔記者顏若瑾、謝武雄、卓怡君、胡清暉/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昨重砲批評教育部,因為日前她檢舉聲寶 公司林口廠苛待建教生,教育部中辦卻回應「查無違規」,但她自行調查發現,有學生每天加班到晚上十點半,每週六還被強制加班,且加班超過三十多小時,她質 疑中辦的調查報告「若不是只聽信廠商或學校的一面之詞,就是蓄意包庇、隱匿!」
出席教育文化委員會備詢的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此事「很嚴重」,他絕不允許虛應故事、便宜行事,將自我檢討,並查明整起事件,若有同仁違失,將做最嚴格的處理和處分。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科長韓春樹強調,此案先前已要求學校說明,也透過桃園縣的勞政單位前往工廠抽檢,發現雖有加班,但未違反勞基法規定時數。他強調,近期將會同桃園的勞政單位再進行調查並加強監督,學校如果有違規,會處以減招、扣減獎補助款。
桃縣抽查未逾法定上限 小時
桃園縣政府勞資局長簡秀蓮則表示,目前聲寶公司約有六十位建教生,抽查三、四月加班情形,並無超過法定上限四十六小時的情況。簡秀蓮說,建教生因為有上課問題,例假日可以排班,每週上班時數為四十四小時,加班的時數從廿、卅到四十多小時都有,並未超過法定上限。
林淑芬說,經她請調聲寶提供的建教生打卡紀錄,一共有三所學校六十一位建教生,聲寶卻僅提供其中二十天的出勤紀錄,其中加班天數超過十天以上就有四十六人, 且多數學生的加班時數都超過三十小時,有人還達到法定加班時數上限的四十六小時,如果依據學生檢舉內容,他們每天都要加班到晚上十點半,「這些學生去建教 合作,每天就是不停加班!」
林淑芬說,聲寶很有可能在學生的出勤紀錄上動手腳,但教育部看到學生訓練出勤資料,加班時數幾乎與勞工相同,卻沒有以保障學生權益的立場提出異議,還強調廠商合乎勞基法,「教育部到底是保護學生還是保障廠商?建教生是勞工嗎?」
只聽信廠商說法 綠委批教部
林淑芬批評,教育部身為教育主管機關,僅根據廠商檢附的打卡紀錄就相信廠商片面之詞,「可恥!」
聲寶發言人江全田表示,公司昨日找來工廠人事部門進行徹查,根據初步調查,並沒有強迫建教生加班等違法情況發生,不了解立委拿到的建教生打卡紀錄真實性為何,會再進一步調查相關情況。
避免剝削 民團促儘速訂專法
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昨天一早也在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呼籲社會重視建教合作制度剝削建教生的亂象,立法院儘速訂定專法,促使學校與建教合作事業單位正視建教生受教權與勞動權,避免學生淪為廉價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