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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台北報導】

建教生頻傳遭廠商或業者剝削事件,勞委會與教育部日前抽查51家事業單位,發現就有38家違法,比率高達7成5,違規事項多達79件,勞委會強調,未來將持續與教育部合作,以維護建教生權益。

勞委會昨天公布「99年度建教生專案檢查」結果,依據教育部提供名單,從2000家建教合作事業單位,抽查51家,包括美容美髮、影視、觀光餐飲、批發零售業等,總計查到38家違法、79件違反法令情事,違反件數最多的是忘記簽訂書面訓練契約,也沒送勞工局備案。

違反條文比率最高為「招收建教生時未與其簽訂書面訓練契約送主管機關備案」,占近5成;其次是「招收建教生人數不符合法令規定」及「未依法令規定給予例 假」,各占1成7。另外像是未滿16歲的建教生於例假日接受訓練,還有查到餐飲業者讓女建教生,超過晚間10時還在工作等違規事項。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指出,「建教生不是企業的替代人力」,雖然建教生不是勞工,沒薪水只有津貼,但依法建教生不得超過公司勞工的1/4,抽查發現,違反比率最高的為美容美髮業,也將發文給教育部請學校加強查核訪視。

孫碧霞說,要防止建教生被事業單位勞力剝削,「回到源頭督導很重要」,包括持續與教育部合作,請學校每周到場訪視學生、建教生遇到問題立即反應,來改善建教生遭剝削問題。

勞委會呼籲與學校建教合作的事業單位,一定要記得與建教生簽訂書面訓練契約,並送至當地勞工局備案。建教生若發現事業單位有違反法令,除可就近向學校、勞工局或社會局申訴,也可撥打勞委會申訴專線0800-08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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