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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1/08/21 陳國維報導


   新北市勞工局日前針對有招收建教生的事業單位,實施專案勞動檢查,一共抽檢13家建教合作廠商,結果有7家違規,比例超過5成,勞工局已裁處6千到1萬2千元罰鍰,並將不定期複檢。

   新北市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這次主要檢查美容美髮業、觀光餐飲業、電子製造業,違法廠商共有7家,原因大多以建教生每兩個星期工時超過84小時最嚴重;其次是沒有設置建教生出勤紀錄,以及國定假日沒有放假。

   勞工局表示,由於新修正的勞動基準法,針對違反工時的處罰金額,已提高到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而且可按次數連續處罰,直到改善為止,事業單位應該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的規定。

   高寶華呼籲,各校在辦理建教合作時,應當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監督,避免建教生遭受業者不當濫用;另外,建教生如果遇到違法情事,也可撥打02-29603456轉分機6530申訴,勞工局將派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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